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2014—2015年節能減排低碳發展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進一步硬化節能減排降碳指標、量化任務、強化措施,對今明兩年節能減排降碳工作做出具體要求。“十二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了單位國內生產總值(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的約束性目標,但2011—2013年部分指標完成情況落后于時間進度要求,形勢十分嚴峻。 《行動方案》提出了今明兩年節能減排降碳的具體目標:2014—2015年,單位GDP能耗、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別逐年下降3.9%、2%、2%、2%、5%以上,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兩年分別下降4%、3.5%以上。 加快產業結構調整 我國正處于社會經濟轉型的關鍵時期,節能減排是是破除環境資源對經濟發展的約束、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指標。據測算,在經濟保持平穩增長的情況下,要實現節能減排約束性目標,2015年能源消費總量要控制在40億噸標準煤以內。2013年全國能源消費總量為37.5億噸標準煤,按此計算,2014年至2015年能源消費增量應控制在2.5億噸標準煤以內。 產業結構調整一向是節能減排的核心工作。《行動方案》規定,積極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加大淘汰落后產能力度,在提前一年完成鋼鐵、電解鋁、水泥、平板玻璃等重點行業“十二五”淘汰落后產能任務的基礎上,2015年底前再淘汰落后煉鐵產能1500萬噸、煉鋼1500萬噸、水泥(熟料及粉磨能力)1億噸、平板玻璃2000萬重量箱。 此外,對于業界普遍看好的節能環保領域,也有了發展的具體指標。《行動方案》規定,加快發展低能耗低排放產業。力爭到2015年服務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分別達到47%和8%左右。組織實施一批節能環保和資源循環利用重大技術裝備產業化工程,完善節能服務公司扶持政策準入條件,實行節能服務產業負面清單管理,積極培育“節能醫生”、節能量審核、節能低碳認證、碳排放核查等第三方機構,在污染減排重點領域加快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到2015年,節能環保產業總產值達到4.5萬億元。 科技引領發揮作用 科技創新在節能減排工作中發揮著重要作用。今年2月,科技部、工信部共同制定了《2014—2015年節能減排科技專項行動方案》。據統計,圍繞節能減排工作對科技創新的需求,科技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了節能減排科技專項行動和節能減排全民科技行動,累計安排項目研發經費超過100億元,有力地推進了關鍵技術研發、產業化示范和推廣應用,科技進步對節能減排貢獻率顯著提升。 然而,國際上圍繞能源安全與氣候變化的博弈愈發激烈,綠色貿易壁壘日益突出,發達國家紛紛搶占節能環保、新能源和低碳技術等未來發展制高點。面臨新的形勢,節能減排科技創新工作也存在突出問題:一是部分高效節能減排核心技術和關鍵裝備尚未完全掌握,一些自主研發的節能環保裝備性能和效率不高;二是技術集成不夠,裝備成套化、系列化、標準化水平低,難以提供系統性解決方案;三是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尚未形成,科技創新對重點行業轉型升級和區域節能減排效果不顯著;四是鼓勵科技創新和成果產業化的配套政策不健全,技術服務推廣市場機制亟待完善。 國務院剛剛發布的《行動方案》提出,加強技術創新。實施節能減排科技專項行動和重點行業低碳技術創新示范工程,以電力、鋼鐵、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等行業和交通運輸等領域為重點,加快節能減排共性關鍵技術及成套裝備研發生產。在能耗高、節能減排潛力大的地區,實施一批能源分質梯級利用、污染物防治和安全處置等綜合示范科技研發項目。實施水體污染治理與控制重大科技專項,突破化工、印染、醫藥等行業源頭控制及清潔生產關鍵技術瓶頸。鼓勵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多種形式的產學研戰略聯盟,引導企業加大節能減排技術研發投入。此外,加快先進技術推廣應用。完善節能低碳技術遴選、評定及推廣機制,以發布目錄、召開推廣會等方式向社會推廣一批重大節能低碳技術及裝備,鼓勵企業積極采用先進適用技術進行節能改造,實現新增節能能力1350萬噸標準煤。 針對“十二五”的節能減排指標,科技部與工信部共同制定的《2014年—2015年節能減排科技專項行動方案》中,也對2015年末,科技創新對節能減排的作用有了具體勾勒,主要包括5個重點目標:突破共性和關鍵技術150項,相關關鍵設備能效提高10%以上,制修訂國家或行業技術標準100項;在重點行業組織推廣先進適用技術300項,實施節能減排重大技術示范工程100項,應用普及率提高30%;建設20個國家節能減排科技創新示范基地,具備技術創新、集成服務和產業化推廣能力;形成節能減排相關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20個以上,形成一批節能減排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創新團隊,完善國家節能減排技術服務平臺。 強化市場調節作用 此次發布的《行動方案》中,在增加市場在促進節能減排中的作用方面,有了更多更具體的指導。引人注意的包括推進綠色融資和建立碳排放權、節能量和排污權交易制度等。《行動方案》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快金融產品和業務創新,加大對節能減排降碳項目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上市、發行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企業債券等,拓寬融資渠道。建立節能減排與金融監管部門及金融機構信息共享聯動機制,促進節能減排信息在金融機構中實現共享,作為綜合授信和融資支持的重要依據。積極引導多元投資主體和各類社會資金進入節能減排降碳領域。 “現在,迫切需要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作用,由市場和政府共同推動,將節能從外生政策壓力轉為內生經濟需求,實現節能的持續激勵和制度提升。”上海市電力公司總經理馮軍在談及節能減排時曾這樣表示。 “現行節能工作的推行主要依賴行政手段,從經濟學的角度,‘胡蘿卜加大棒’式的行政命令手段往往是高成本和低效率的,容易受到政府財政能力、地區壁壘、行業壁壘的掣肘。”馮軍說,從歐美發達國家節能政策的變遷來看,普遍經歷了從政府強制到市場驅動的過程。此外,還存在從生產端到消費端的“全過程”節能強制標準不細、不全、不高,且執行不嚴等問題。 對此,《行動方案》提出,推進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研究建立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加快制定節能量交易工作實施方案,依托現有交易平臺啟動項目節能量交易。繼續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 在科技部與工信部共同制定的《2014年—2015年節能減排科技專項行動方案》中也提出,加大公共財政對節能減排科技研發經費投入力度和科技成果示范補貼力度,將節能減排科技專項行動的有關工作納入各類科技計劃并給予重點支持。多渠道、多層次籌集社會資金,通過引導資金、貸款貼息、補助資金、風險補償、后補助等手段,增加節能減排科技領域的資金投入。加強財稅、金融等節能減排科技創新財稅激勵機制研究,引導和鼓勵企業增加研究開發投入。 來源: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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